噪音CE认证 2004/14/EC 迈希泽检测认证

时间:2025/1/9 浏览:97

2010年10月29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召开主题为“Towards a greater awareness of low-noise outdoor machinery”的噪音研讨会,为了提高对环境噪音的保护,发展低噪音机械市场,出席会议的欧盟各国政府代表和噪音领域的专家一致同意对于噪音指令第12章和第13章规定的57类产品,必须完全满足噪音指令的要求,才可以投入欧盟市场销售和使用。

2000/14/EC (Noise emission inthe environment by equipment for outdoors)户外用设备在环境中的噪声辐射 Noiseemission in the environment by equipment for outdoors。

噪音指令2000/14/EC适用产品范围

条款13所列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测试机构的噪音检测,并由第三方公告机构颁发噪音指令证书。

条款13产品包含:

草坪机、混凝土破碎机、微耕机、各类工程机械、压实机械以及额定功率在400千瓦以下的发电机组等。噪音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如果需要续证,厂家每年必须提供样机进行测试,然后由公告机构颁发新的噪音CE证书。

不适用噪音法规的产品范围:

●公路,铁路,水路以及航路上的交通工具;

●军用,警用以及紧急使用的设备或工具。

此外,该指令列出了41种室外用设备,不规定其噪声限值,但要求在设备上标出其保证的声功率级指标。这些设备包括:装备有内燃机的暴露在大气中的平台、灌割机、建筑人员搬运物料用电动卷扬机、建筑现场用带锯机、建筑现场用圆盘锯、手持式链锯、联合高压冲水吸水车、压实机械(仅指爆炸冲击夯)、水泥或灰浆搅拌机、建筑用电动绞车、水泥及灰浆输送与喷洒机械、输送带、车载冷却设备、钻井机、车载桶罐装卸设备、玻璃再生容器、草地修剪机/草地边缘修剪机、剪枝机、高压冲水器、高压喷水器、液力夯、路面切割机、落叶吹扫机、落叶收集机、内燃机驱动的配重式叉车(仅指额定容量不超过10t的“其他配重式叉车”)、机动垃圾集装箱、装备有高压实度整平板的铺路—修整机、松土机、切碎/切片机、带旋转工具的扫雪机(自走式,不包括附加装置)、抽吸车、挖沟机、卡车搅拌机、水泵机组(不含潜水泵)

适用本指令产品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方可出口欧盟市场:

●噪音排放达到噪音指令要求;

●通过噪音指令中认可的评估模式;

●产品上附有CE标志,噪音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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