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PED附录Ⅱ的规定,承压设备可分为Ⅰ、Ⅱ、Ⅲ、Ⅳ四个合格评估等级。为了实现对于承压设备的分类,制造商需了解以下知识:
1)设备类别:分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附件、安全附件;
2)流体类型:分为气体或者液体。在设备工作温度下,弱流体的饱和蒸气压(表压)不超过0.5bar,则视为液体,否则视为气体;
3)流体组别:
1组---危险性流体:易爆炸的、及易燃的、高度易燃的、易燃的(需用温度超过闪点)、剧毒的、有毒的和易氧化的流体
2组---非危险性流体:1组以外的流体
4)设备许用压力Ps(bar)和体积V(L)/公称尺寸DN(mm)
5)设备工作温度Ts(℃)
根据以上信息,制造商参照《风险等级划分依据》可以确定PED附录Ⅱ中的相关分类图标,然后在选定的分类图中,根据设备的需用压力Ps和容积V/公称尺寸DN,标注坐标点,根据坐标点所在的象限,即可确定承压设备的类别。
需要注意的是,安全附件一般被划归为Ⅳ类,但作为特例,一些特殊设备的安全附件可归属于其所保护设备相同的类别。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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