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4/EC 是欧盟关于户外使用设备噪声排放限值与合格评定的指令(官方全称为 “Directive 2000/14/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the approximation of the laws of the Member States relating to the noise emission in the environment by equipment for outdoor use”),核心作用是统一欧盟成员国对户外设备的噪声排放要求,是相关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强制性合规凭证。

- 合规属性:欧盟强制性指令,而非独立 “认证”,产品需满足其噪声排放限值并通过合格评定,方可粘贴 CE 标志进入欧盟 27 国及欧洲经济区(EEA)市场。
- 适用产品清单(覆盖常见户外机械 / 设备,核心品类包括):
- 建筑与园艺机械: lawnmowers(割草机)、chainsaws(链锯)、leaf blowers(吹叶机)、小型挖掘机、打桩机等;
- 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植保机械等;
- 其他户外设备:发电机、压缩机、水泵等(功率范围通常在 2.2kW 以上,具体以指令附件 Ⅰ 产品列表为准)。
- 排除范围:交通工具(汽车、船舶、飞机等)、工业固定设备(大型工厂机组)、家用小型电器(如手持电动螺丝刀)等不适用。
指令为不同品类设备设定了明确的声功率级限值(单位:dB (A)),且需在产品铭牌、说明书中清晰标注以下信息:
- 噪声排放声功率级(LwA);
- “Complies with Directive 2000/14/EC”(符合 2000/14/EC 指令)字样;
- 制造商名称 / 地址、产品型号、CE 标志。示例:割草机的噪声限值通常不超过 96 dB (A),链锯不超过 103 dB (A)(具体需按产品所属类别查询指令附件限值表)。
- 噪声测试:委托欧盟授权第三方迈希泽,按指令附录规定的测试方法(如 ISO 3744、ISO 3746)进行声功率级检测,获取合格测试报告;
- 技术文件编制:包括测试报告、产品图纸、噪声控制设计说明、铭牌样式、使用说明书等,需满足欧盟 “技术文件完整性” 要求;
- 符合性声明(DoC)签署:制造商(或欧盟授权代表)签署《符合性声明》,声明产品符合 2000/14/EC 指令及相关协调标准(如 EN ISO 系列标准);
- 粘贴 CE 标志:完成上述步骤后,产品方可粘贴 CE 标志,合法进入欧盟市场。
- 修订与替代:2000/14/EC 已被后续指令修订补充,目前核心替代指令为2014/26/EU(机械指令 MD 2014/26/EU) 中关于噪声排放的相关要求,部分户外设备需同时满足 2014/26/EU 与噪声排放专项要求(具体以产品归类为准);
- 协调标准:需关注欧盟发布的最新协调标准(如 EN 12353:2017《户外动力设备 噪声排放限值》),采用协调标准进行检测可享受 “推定符合” 指令的便利;
- 出口合规关键:对于中国企业出口欧盟的户外机械(如园林工具、小型建筑机械),2000/14/EC 相关要求是海关查验、市场监管的核心依据,未满足要求的产品将面临扣押、召回风险。
若企业(如园林机械、建筑设备制造商)需出口产品至欧盟,需通过以下方式满足 2000/14/EC 合规要求:
- 委托具备欧盟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噪声测试;
- 由专业服务机构(如迈希泽)协助编制技术文件、审核符合性声明,确保文件符合欧盟监管要求;
- 若产品同时涉及机械安全、电磁兼容(EMC)等其他要求,需同步满足对应指令(如 2014/26/EU、2014/30/EU),实现全面合规。
简言之,2000/14/EC 是户外设备欧盟出口的 “噪声合规通行证”,企业需结合产品品类精准匹配限值要求,通过规范的合格评定流程确保市场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