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桥铝门窗出口欧盟CE认证流程

时间:2025/5/15 浏览:17

1. 确定适用标准

断桥铝门窗的CE认证主要依据:

- EN 14351-1: 门窗产品标准(适用于外部行人通行门、窗)。

- EN 16034: 防火/防烟门窗的附加要求(如涉及)。

需确认产品是否属于这些标准的范围,并明确性能要求(如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隔音、隔热等)。

 

2. 选择认证模式

根据CPR法规,门窗产品通常采用 System 1 System 3 认证模式:

- System 1: notified body(公告机构)进行工厂审核、产品测试及持续监督。

- System 3: 仅由公告机构进行产品测试(无工厂审核)。

具体模式需根据产品风险和市场要求确定。

 

3. 产品测试

- 委托实验室测试:在欧盟认可的实验室或中国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测试,项目包括:

  - 机械强度(EN 947等)

  - 气密性(EN 1026

  - 水密性(EN 1027

  - 抗风压(EN 12211

  - 隔音(EN ISO 10140

  - 隔热(EN 10077-1)等。

- 测试样品:需按标准要求准备代表性样品。

 

4. 编制技术文件(Technical Documentation

文件需包含:

- 产品描述、设计图纸、材料清单;

- 测试报告(符合 harmonized standards);

- 风险评估(如适用);

- 生产工艺说明;

- 符合性声明(Do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模板;

- 标签和说明书(需包含CE标志信息)。

 

5. 公告机构介入(如适用)

- 如果采用 System 1,需由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进行:

  - 工厂生产控制(FPC)审核;

  - 颁发工厂生产控制证书(FPC Certificate)。

- 公告机构会审核技术文件并可能进行抽样检测。

 

6. 签署符合性声明(DoC

制造商或欧盟授权代表(如无欧盟实体需指定)签署DoC,声明产品符合欧盟法规和标准。

 

7. 加贴CE标志

- 在产品或包装上加贴CE标志,需清晰、永久且符合尺寸要求。

- 标志需附带公告机构编号(如适用)、产品型号、生产批次等信息。

 

8. 持续监督(如适用)

- 对于System 1认证,公告机构会定期进行工厂检查或产品抽检。

 

关键注意事项

1. 欧盟授权代表:非欧盟企业需指定欧盟境内的授权代表(如无本地公司)。

2. 标准更新:确保使用最新版 harmonized standards(参考欧盟官方期刊OJEU)。

3. 其他认证:如涉及防火性能(EN 13501)、环保要求(REACHRoHS)需额外合规。

4. 市场监督:欧盟海关可能抽查CE标志和文件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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