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415-4:1997+AC:2002 是涉及卸垛机的安全标准。根据搜索结果,该标准属于欧洲包装机械安全标准系列(EN 415)的一部分,明确覆盖了码垛机和卸垛机的设计、制造及安全使用要求。以下是具体分析:
标准全称为《包装机安全 第4部分:码垛机和卸垛机》(Safety of packaging machines — Part 4: Palletisers and depalletisers),明确将卸垛机纳入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包括自动和半自动码垛机/卸垛机,以及相关集成设备(如输送系统),但排除了热、噪音、振动等特定非机械危险。
AC:2002 是对1997年版的勘误或补充修订(具体修订细节未在搜索结果中详细说明),但该修订版本被明确列在标准目录中,表明其与EN 415-4:1997共同构成完整标准。
后续修订如A1:2009进一步更新了安全要求(如风险评估方法、控制系统要求),但用户提问的版本(1997+AC:2002)仍作为基础标准存在。
例如,A1:2009增加了对现代自动化设备(如机器人码垛机)的具体要求,但AC:2002可能仅涉及技术细节的调整或错误修正。
机械安全:防止挤压、剪切等危险,要求设置防护装置(如安全门、防护罩)。
电气安全:符合EN 60204-1标准,确保紧急停止功能可靠。
控制系统:需满足EN ISO 13849-1或EN IEC 62061的功能安全要求。
风险评估:制造商需识别潜在危险并采取风险降低措施。
对于码垛机/卸垛机中使用的工业机器人,需同时符合EN 775(工业机器人安全标准)。
涉及输送系统时,还需参考EN 619(连续搬运设备安全标准)。
EN 415-4:1997+AC:2002是卸垛机的核心安全标准,适用于其设计、制造及操作。后续修订(如A1:2009)虽进一步强化了要求,但该版本仍作为基础规范有效。若需了解AC:2002的具体修订内容,可进一步查阅标准原文或官方解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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