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欧盟CE认证中Noise噪音认证标准详细说明

时间:2024/9/9 浏览:212
欧盟噪音认证指令为 2000/14/EC。该指令颁布的目的是协调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对噪声排放限值的设定,以及在生产阶段产品标识要求。


从适用范围来看,主要适用于开放空间的设备,如建筑工地、公园或花园。特别适用于便携式链锯、锤子、传送带、混凝土和溶剂、压缩机、推土机、钻机、自卸卡车、泵站、草坪修剪器、破碎机、摊铺机等。但不适用用于警察或军事目的的设备、非机械设备在市场上单独放置和操作(手动锤子和镐除外)以及所有专门用于空运、陆地或水路运输人员和货物的运输。


对于指令中第 12 章所涉及的 22 类产品,对噪音排放值设定了上限,需要申请欧盟噪音认证机构颁发的噪音证书;而第 13 章包含的 35 类产品只要按照欧洲标准进行测试并粘贴噪音标记,没有设定噪音上限。


CE 认证机械 MD 指令关于噪音排放也有要求。噪音排放声明有两个目的:旨在帮助用户选择噪音降低的机器提供有用的信息,以帮助用户根据欧盟国家法规进行风险评估。如果超过 70 dB (A),则必须在用户手册中提及机器工作场所的噪音水平。如果发射声压级超过 80 dB (A),则必须确定并声明声功率。噪声排放声明中要提供的信息包括三个不同的噪声排放值:机械在其工作站上产生的 A 加权发射声压级 LpA,这是特定时间内平均 A 加权声压级,代表机械的整个工作周期,不包括机械环境的影响;峰值 C 加权瞬时声压值,也称为加权峰值声压级 LpCpeak,是代表机器整个工作周期的 C 加权声压在特定持续时间内达到的最大值;A 加权声功率级 LWA,该数量代表了机器在太空中辐射的空气传播的声能,将机器表征为噪声源,且与机器所处的环境无关。有关噪音的法规基本要求是,按照法规中所述的标签形式,测量并粘贴产品的声功率级,指示的声功率值必须是 “保证的声功率水平”。


例如冰箱 ce 认证中,噪音测试包括电机耐压测试、温度控制测试、耐用性测试等,其中噪音测试要求测试冰箱的噪音水平,确保其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噪音不超过规定范围,保证用户的使用体验。家用电器做 CE 认证所需标准中涉及到电磁兼容性要求,如 EN 55014-1 规定了家用电器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包括对电磁辐射和传导干扰的限制,EN 55014-2 规定了家用电器的 EMC 要求,包括对传导干扰的限制。虽然这些标准并非直接针对噪音认证,但也从侧面反映了 CE 认证的全面性。


欧盟噪音认证指令适用范围


欧盟噪音认证指令即户外使用的设备的噪声排放指令,指令号为 2000/14/EC,由欧洲议会及欧盟于 2000 年 7 月 3 日颁布。其适用范围主要是开放空间的设备,如建筑工地、公园或花园等。特别适用于便携式链锯、锤子、传送带、混凝土和溶剂、压缩机、推土机、钻机、自卸卡车、泵站、草坪修剪器、破碎机、摊铺机等设备。不适用设备包括用于警察或军事目的的设备;非机械设备,在市场上单独放置和操作(手动锤子和镐除外);所有专门用于空运、陆地或水路运输人员和货物的运输。该指令颁布的目的是协调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对噪声排放限值的设定,以及在生产阶段产品标识要求。从 2002 年 1 月 3 日起,所有指令范围内的、已在市场销售的或投入使用的户外设备都必须满足指令的规定。2002 年 1 月 3 日以后,任何没有满足指令要求的产品,将被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或被召回。2010 年 10 月 29 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召开噪音研讨会,为了提高对环境噪音的保护,发展低噪音机械市场,出席会议的欧盟各国政府代表和噪音领域的专家一致同意对于噪音指令 2001/14/EC 第 12 章和第 13 章规定的 57 类产品,必须完全满足噪音指令的要求,才可以投入欧盟市场销售和使用。其中第 13 章包含 35 类产品只要按照欧洲标准进行测试并粘贴噪音标记,没有设定噪音上限;第 12 章所列 22 类产品对噪音排放值设定了上限,需要申请欧盟噪音认证机构所颁发的噪音证书。


欧盟噪音认证指令对不同产品要求


欧盟噪音认证指令对不同产品的要求因产品类型而异。对于指令范围内的 57 类产品,必须满足指令要求才能在欧盟市场销售和使用。例如,用于货物运输的建筑起重机(内燃机驱动)、压实机(仅振动和非振动压路机、振动板和振动夯)、压缩机(<350kW)、混凝土破碎机和镐,手持式、建筑绞车(内燃机驱动)、推土机(<500kW)、翻斗车(<500kW)、液压或绳索式挖掘机(<500kW)、挖掘装载机(<500kW)、分级机(<500kW)、液压动力装置、垃圾填埋压实机等产品都在指令适用范围内。对于有噪音上限要求的 22 类产品,需要申请欧盟噪音认证机构所颁发的噪音证书,而对于没有设定噪音上限的 35 类产品,只需按照欧洲标准进行测试并粘贴噪音标记。此外,该指令适用于特定的户外机械设备,主要是指在建筑工地或公园和花园等户外环境中使用的机械。指令中列出的设备几乎所有也都在机械指令 2006/42/EC 的范围内,不过机械指令侧重于操作员的职业安全,而 Noise 指令则侧重于整体环境影响。


CE 认证机械 MD 指令噪音排放要求


欧盟 CE 认证机械 MD 指令对噪音排放有明确要求。机械指令 2006/42/EC 适用于机械、移动机械、机械装置、用来提升运输及运输人的机器及安全配件。该指令的 1.7.4.2(u)节描述,必须在所谓的噪声排放声明中声明有关机载噪声排放的信息。噪音排放声明有两个目的:一是旨在帮助用户选择噪音降低的机器提供有用的信息,以帮助用户根据欧盟国家法规进行风险评估;二是如果超过 70dB(A),则必须在用户手册中提及机器工作场所的噪音水平。如果发射声压级超过 80dB(A),则必须确定并声明声功率。噪声排放声明中要提供的信息包括三个不同的噪声排放值:一是机械在其工作站上产生的 A 加权发射声压级 LpA,这是特定时间内平均 A 加权声压级,代表机械的整个工作周期,作为排放值,它不包括机械环境的影响,例如墙壁噪音的反射或工作场所其他来源的噪音;二是峰值 C 加权瞬时声压值,也称为加权峰值声压级 LpCpeak,这是代表机器整个工作周期的 C 加权声压在特定持续时间内达到的最大值;三是 A 加权声功率级 LWA,该数量代表了机器在太空中辐射的空气传播的声能,因此将机器表征为噪声源,它是最重要的噪音排放量,并且与机器所处的环境无关。有关噪音的法规基本要求是,按照法规中所述的标签形式,测量并粘贴产品的声功率级。指示的声功率值必须是 “保证的声功率水平”,尽管大量生产,但所有产品都不应超过该值。除了对 2000 年 5 月 8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 2000/14/EC 指令所涵盖产品的标签要求进行规定外,该法规对成员国有关环境噪声排放的法律进行了近似户外使用的设备,表明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的技术文件,还规定了遵循的程序和所指示的声级的 EC 符合性声明以及 CE 识标。办理 CE 认证流程包括项目申请、资料准备、产品测试、编制报告、递交审核和签发证书。


冰箱 CE 认证噪音测试内容


冰箱 CE 认证中噪音测试是重要的一项内容。冰箱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音,检测工程师会在实验室进行声功率级测试检查噪音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冰箱 CE 认证还包括电磁兼容性测试、环境测试、电气检测和性能检测等内容。环境测试包括温度测试、湿度测试、震动测试和耐久性测试等;电气检测包括安全距离、绝缘电阻、电源稳定性等;性能检测包括冷冻效果、保温效果等性能指标测试。冰箱 CE 认证是欧洲对进入欧洲市场的电器产品实施的一种物品自我安全管理方式,提高了产品的增值和竞争力。ce 知识分享标志就是告诉消费者这个产品符合欧盟安全、健康和环保标准的标志。冰箱是否符合 ce 知识分享标准是保证产品的质量,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好方法之一。


家用电器 CE 认证电磁兼容性与噪音认证关系


家用电器的 CE 认证要求通常涉及到多个方面,其中电磁兼容性和噪音认证都占有重要地位。电磁兼容性要求家用电器控制电磁干扰,避免对其他设备造成干扰,并具有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例如,符合《电磁兼容指令》2014/30/EU,相关标准包括 EN 55014-1(家用电器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 EN 55014-2(家用电器的电磁兼容性抗扰度要求)等。而噪音认证方面,家用电器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需要符合相关的噪声标准。例如,对于某些家用电器,可能需要满足欧盟的一些标准或指令中对噪音的要求。电磁兼容性和噪音认证都是为了确保家用电器在使用过程中既不会对其他设备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因噪音过大而影响用户的使用体验。两者共同保障了家用电器在欧盟市场的安全性、健康性和环保性,是家用电器进入欧盟市场的必要条件。


出口欧盟的产品进行 CE 认证中的 noise 噪音认证标准是一套较为严格的体系。欧盟噪音认证指令明确了适用范围,主要针对开放空间的特定设备,同时对不同产品有不同的要求,部分产品需申请噪音证书,部分只需粘贴噪音标记。CE 认证机械 MD 指令对噪音排放也有详细规定,通过声明机载噪声排放信息,为用户提供选择依据并进行风险评估。在冰箱 CE 认证中,噪音测试是重要内容之一,与电磁兼容性测试等共同确保冰箱符合欧盟标准。家用电器 CE 认证中,电磁兼容性与噪音认证相互关联,共同保障产品在欧盟市场的安全性、健康性和环保性。总之,出口欧盟的产品需严格遵守这些噪音认证标准,以确保产品能够顺利进入欧盟市场并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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