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在热增强钠钙玻璃上加贴CE标志不但可以证明其产品符合建筑产品指令(CPR 305/2011/EU)及其相关标准(欧洲协调标准EN 1863-2)规定的安全,环保,卫生和消费者保护。而且可以合理规避贸易技术壁垒,在欧洲市场自由销售并打开其他国际市场。
注:欧盟建筑法规CPR(Construction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 全面取代欧盟建筑产品指令CPD(Construction Product Directive)106/89/EEC, 并且从2013年7月1日起强制执行
建筑用热增强纳钙玻璃出口到欧盟市场需要强制进行CE认证,热增强纳钙玻璃CE认证根据EN 1863-2:2004标准来进行测试及认证。玻璃CE认证从2006年09月01日起强制实施。建筑用热增强纳钙玻璃根据建筑产品欧盟CPR法规进行测试及认证,并加CE标签,才能在欧盟市场上顺利流通。
EN 1863-2热增强纳钙玻璃CE认证
EN 1863-2:2004 Glass in building-Heat strengthened soda lime silicate glass-Part 2: Evaluation of conformity/Product standard
EN 1863-2:2004 建筑用玻璃-热增强纳钙玻璃-第2部分: 合格评价/产品标准。
EN 1863-2热增强纳钙玻璃CE认证主要测试项目
EN13501-1 Reaction to fire 防火等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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