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DR的性能评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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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厂商需要制定计划持续地更新性能评估。

2. 性能评估计划需要包括:

a) 产品的预期使用目的(IVDR法规附件一第三章20.4.1(c));

b) 产品的特征(IVDR法规附件一第二章9节);

c) 产品要测定的被分析物(Analyte)或标记物(Marker)的特征;

d) (经认证的)参考材料或参考测量程序的标识(Identification),以实现计量学上的可追溯性;

e) (明确指定的)目标病人群体,并有明确的适应症、限制和禁忌症;

f) 一般安全和性能要求的内容(IVDR法规附件一19节),需要有相关的科学依据和分析及临床性能数据的支持;

g) 检测方法的具体说明(包括统计工具),如检测该产品的分析和临床性能,检测该产品的局限性和所提供的信息;

h) 对最新文件的描述,包括现有相关标准、通用规范(CS)、指导文件(MDCG)或最佳实践文件(Best Practice);

i) 参数的指示和说明,(根据最新医学技术水平)用于确定预期目的产品的分析和临床性能的收益风险比的接受度;

j) 对于软件类产品,(作为其决策基础的)参考数据库和其他数据来源的识别和说明;

k) 概括产品开发的不同阶段,包括确定科学有效性、分析和临床表现的顺序和方法,包括对里程碑的说明和对潜在接受标准(Potential Acceptance Criteria)的描述;

l) 上市后性能跟踪(PMPF)的计划(IVDR法规附件十三);

m) 如果没有上述内容说明理由;

3. 应明确如何证明科学有效性、分析性能和临床性能。

4. 对于已有通用规范或其他国际标准(例如WHO国际标准,最佳实践文件等)的IVD产品,建议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研究;

5. 对于一般安全和性能要求提及的参数的描述,包括不可用的解释。

6. 证明外部研究地点(External Study Sites)的资格(例如用于临床性能研究)。

7. 必须包括(被广泛认知为)最先进技术的描述。

8. 如果依据现有设备的临床证据,需要提供理由说明如何认为该数据是最新的。

9. 性能评估计划需要是单独文件包含所有内容。

 

联系方式:15221365189编号: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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